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(2022年第26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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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(2022年第26号)

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,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《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患者承载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《注输、护理和防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和《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》,现予发布。

 

特此通告。

 

国家药监局   

2022年5月26日

 

附件

1. 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2. 物理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3. 患者承载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4. 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5. 注输、护理和防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6. 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

 

 

2022年6月14日 1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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